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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组织机构代码 *请务必填写正确
申请单位名称 *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申请日期  点击输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计量标准名称
计量标准代码
存放地点
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号*  ]  量标  证字第 号 (申请复查时填写)
何时经何部门主持考核*  (申请复查时填写)
计量标准类别
测量范围
不确定度或
准确度等级或
最大允许误差
开展检定所依
据的计量检定规程
(或开展校准所依
据的计量技术规范)
代号及名称
申请单位意见
申请单位主管部门意见

技术资料登记
序号
名  称
是否具备
1
计量标准器使用说明
2
计量标准履历书
3
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
4
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
5
计量标准检定证书
6
计量标准操作程序
7
计量标准技术报告
8
计量检定规程及计量技术规范
9
国家计量检定系统表

管理机制
序号
名  称
是否建立并执行
1
实验室岗位责任制
2
计量标准使用维护制度
3
周期检定制度
4
检定记录及检定证书核验制度
5
事故报告制度
6
计量标准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填写总说明

许可证申请书中
•  点击增加按钮可增加一行;双击要删除的行,选中,再按“删除”按钮,可删除多余的项目;


申请材料

(一)新建计量标准需提交的材料 ;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1式2份);
2、《计量标准技术报告》(复印件1份);
3、《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复印件1份);
4、《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1份);
5、 计量标准器及主要配套设备有效检定证书(复印件1份);
6、 符合开展检定/校准项目的原始记录及相应的模拟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2份);
7、 至少两名本项目检定员的计量检定员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二)计量标准复查应提交的材料
1、《计量标准考核(复查)申请书》(原件1式2份);
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原件1份);
3、《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器及配套计量器具的检定证书(复印件1份);
4、 如更换计量标准器或配套设备应附上计量标准变更申报表(原件1式2份);
5、 至少2份随机抽取的该计量标准近期开展检定/校准的原始记录和检定/校准证书(复印件1份);
6、《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稳定性考核记录》(复印件1份);
7、《计量标准考核证书》有效期内《计量标准测量重复性考核记录》(复印件1份);
8、 计量标准器在两次周期检定之间进行运行检查或验证比对试验记录(复印件1份)。
9、 至少两名本项目检定员的计量检定员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计量标准器

名称
型号
测量范围
不确定度或
准确度等级或
最大允许误差
制造厂或出厂编号
检定单位
检定证书号

主要配套设备

名称
型号
测量范围
不确定度或
准确度等级或
最大允许误差
制造厂或出厂编号
检定单位
检定证书号

拟开展的检定及校准项目

名称
测量范围
不确定度或准确定登记或最大允许误差

环境条件

项目
要求
实际情况
结论

计量检定/校准人员

姓名
性别
年龄
从事本项目年限
文化程度
核准检定/校准项目
检定员证号
发证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