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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12365举报投诉”是质监系统打假治劣、维权为民的一个特设窗口,主要受理生产和销售中涉及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标实不符、缺尺少秤、维修欺诈等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和举报。请提供详细情况(包括具体时间、地点等)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我们核对和回复。对投诉信件我们不会在网上公布。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填写信件请遵守以下条款:
1、遵守《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里的一切规定;
2、不得利用本栏目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和公民的合法权益;
3、使用健康的语言,尊重网上道德,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4、禁止传播、链接有关宗教、政治、色情、赌博、暴力、恐怖等违法方面话题;
本网站将拒绝发布或立即删除具备上述情况的信件,并保留报送有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力。
“12365投诉”办理流程:
一、“12365投诉”由稽查大队负责接收,并根据各科室、队、所职能分工,将公众的提问转发至各信息员。对无法确定相关科室、队、所的,交局办公室提出处理意见。
二、各科室、队、所信息员应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回复内容应量详尽。对于局网站已有的内容,可直接给出其所在栏目。可以解释清楚的,尽量不再要求公众电话咨询。
三、稽查大队负责将各科室、队、所的回复上网发布。涉及多个科室、队、所的,由牵头科室、队、所汇总后形成回复内容。
四、办公室负责对回复情况进行记录和催办。
五、本项工作监督电话:0574-12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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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IP地址:
38.107.191.102
将会被记录并作为信息的一部分递交。
用户提交的个人信息仅为余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上投诉使用,质监局不会以其他目的向质监局以外的其他机构泄漏用户的个人信息。在某种情况下,部分个人信息将有可能转发至质监局的直属结构或下属单位以便办事之用,但质监局将始终在管理、技术处理等过程确保信息安全,防止个人信息非法泄漏,或在未经授权情况下被使用、修改和删减。余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将致力与对用户个人信息实施有效、得力的保护措施,使其免受各种可预见的事故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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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3:管理员可能屏蔽部分敏感问题(答复),但仍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答复提议者本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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